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福建高中入学要求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福建高中入学要求以及外地人在福建可以读高中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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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若孩子小学在福州就读,继续在福州完成初中学业可以在福州中考。如果小学不在福州就读,需要符合当年转学条件,将户籍转到福州后可在福州参加中考。如果初中没有将学籍转至福州,则中考不能报考“老八所”学校“老八所”指福州最早的八所一类校高中分别为: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福州四中,福州五中(福州格致中学)、福州八中、福建师大附中、福州高级中学法律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一、报名条件(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1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A.福州什么时候可以拿高中毕业证最快什么时候拿
高三的下期主要是复习,如果你放弃了高考,就可以不读了,毕业证一般是回高三答下期才发,你可以以后到学校拿毕业证如果你是文科生,在高考前可以提前一,两个月向学校提出要在家里复习,这样是可以的。理科生就不能提前这么多。至于高中毕业证通常都是等高考后去学校拿的。
B.国家规定高中生什么情况才能拿到高中毕业证
只要参加毕业会考并通过会考就能拿到高中毕业证书
C.怎么拿到高中毕业证
只要通过高中会考后,经学校同意后,就可不去学校上课,而在该高中毕业的时候去拿毕业证书即可很多想去国外读预科或本科的学生都是这么做的(他们在高中的最后一年全力以赴考雅思或托福)希望这些能对你有用哦
D.福州什么时候可以拿高中毕业证最快什么时候拿
高三的复下期主要是复习,如果你放制弃了高考,就可以不读了,毕业证一般是高三下期才发,你可以以后到学校拿毕业证
如果你是文科生,在高考前可以提前一,两个月向学校提出要在家里复习,这样是可以的。理科生就不能提前这么多。至于高中毕业证通常都是等高考后去学校拿的。
E.要拿高中毕业证,有什么要求!!!
正常来说拿毕业证是要求会考都过但只是相对因为一般来说学校到最后都会把毕业证书给你只要在学校表现不是很坏老师也没必要去为难你即使补考也只是做做样子表现好点就好
F.怎样才能拿到高中毕业证
怎么才能拿到高中毕业证?
学生修业期满,会考成绩全部及格,考查科目全部合格,体育合格者,准予毕业,经教育主管部门验印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的毕业文凭。
学生会考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参加会考的补考或学校组织的补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毕业,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的修业证书。
语文、数学、外语有一门不及格者;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考查科目有两门不合格者;体育不合格者。学生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退学者,可发给全省统一的肄业证书。
G.拥有高中毕业证书要符合哪些条件
其实高中毕业证书很简单,只要参加学校的会考科目考试合格就可以拿到高中毕业版证,跟在哪里参权加高考是没有必然的联系的。这个我可以肯定,如果学校老师不方便问,建议问教育局。这个我可以确定,我就是高中老师教务处的。请采纳我意见,谢谢。
H.拿高中毕业证的条件
可以不过这要去找你班主任希望你和班主任关系还好吧
I.高中毕业证书获得需要什么条件
学生修业期满,会考成绩全部及格,考查科目全部合格,操行在及格以上,体育合格者,准予毕业,经教育主管部门验印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的毕业文凭。
学生会考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参加会考的补考或学校组织的补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毕业,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的修业证书。
语文、数学、外语有一门不及格者;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考查科目有两门不合格者;操行不及格者;体育不合格者。学生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退学者,可发给全省统一的肄业证书。
(9)福州市拿高中毕业证的条件扩展阅读
毕业证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修完学校所安排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由办学单位颁发的用于证明学习经历的书面凭证。
是学生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通过学习,修完教学计划所安排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办学单位颁发的用于证明学习经历的书面凭证。
毕业证书基本记载项一般有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时间、学制、毕业专业、发证时间、证书编号、学校公章、学校钢印、校长名章等。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在学校要求报刊上进行登报声明之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高等学校所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应由学校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
另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总体要求我省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要求,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我省各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积极稳妥、因地制宜、有序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政策,细化和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政策,切实做好随迁子女在我省接受各类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工作。
二、完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政策
(一)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各地要在现行随迁子女中考中招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制订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具体政策。有条件的设区市从2013年起辖区内所有高中要面向随迁子女开放招生;随迁子女集中且高中资源较为紧缺的设区市,应积极扩大高中教育资源,力争于2015年前辖区内所有高中面向随迁子女开放招生。各地随迁子女中考中招工作方案应于2013年中考报名前出台,并向社会公布。
(二)随迁子女参加高考。从2014年起,凡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阶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三、切实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相关工作
(一)各地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准确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人口流入较多的市、县(区)要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因素进一步健全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二)各地要继续做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加强对城区教育布局的整体科学规划,扩大城区中小学办学容量,适当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进一步满足随迁子女教育需求。
(三)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确保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
(四)各地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随迁子女升学考试人数合理调配资源,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登记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确保落实到位。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防止假借随迁子女名义空挂学籍、“中考移民”、“高考移民”等舞弊现象,禁止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福建私立学校入学条件:
1、小学五六年级语数英三科成绩全优。
2、操行等级优。
3、体育成绩良好以上。
4、个别私立学校还会要求获得市级数学竞赛三等奖及三等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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